4月27日,深圳南山法院对黑客犯罪团伙“暗夜攻击小组”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全程直播。
该案所涉的“暗夜攻击小组”,系跨国作案团伙。该犯罪团伙成员于2017年初从国内来到老挝,采取DDOS攻击的方式导致“腾讯云”多部主机服务器无法正常运行。案发后,广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专案组先后辗转国内10个省市并远赴柬埔寨,成功破获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初,“王老板”(具体身份不详)、赵某(在逃)在老挝成立名为“暗夜攻击小组”的黑客组织。本案被告人姚某杰、李某、原某辉、周某伟、原某、原某赛、卢某杨系该组织成员,并各自分工。2017年初,“暗夜攻击小组”对腾讯云服务器进行“DDOS”攻击,致使在腾讯云运营的“微乐”“途游”“颗豆”三家网游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导致腾讯公司向客户退费经济损失人民币114358元。
公诉机关认为,该案中的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DDOS攻击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诉至南山法院。
庭审中,1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