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以下简称“688号文”)。
这份文件的核心变化只有一句话:绿电直连从“一对一”正式升级为“一对多”。
而对数据中心行业而言,这不仅是政策层面的制度突破,更是一次对算力用能逻辑的正面重写。
688号文对数据中心的核心变化
一、顶层定调:从“鼓励”到“优先支持”
688号文首次在国家级文件中明确“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这一措辞层级的抬升,意味着资源配置正在向算力等新兴产业实质倾斜。
这一政策倾斜的直接背景是:算力设施正好处于“十五五”规划中数字经济与新型能源体系两条国家级主线的交汇点。数据中心也因此成为新能源消纳最理想的载体之一。
换言之,数据中心第一次从“被动消纳者”被正式确认为绿电直连的“优先受益者”。
二、模式创新:从“一对一”到“一对多”
688号文最核心的突破在于确立了多用户模式。所谓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
这一变化带来了三重效应:
一是降低了门槛。 此前单用户直连模式面临专线建设成本高、储能配置压力大等经济性挑战。新政允许“一对多”共享,精准对接了算力中心集群以及园区级负荷的聚合需求。业内普遍认为,这标志着绿电直连从"一对一"走向"一对多"的关键制度升级,为行业规模化打开了重要空间。
二是分散了风险。 过去一个风电场对应一个工厂,一旦用户退出,项目即面临风险。多用户模式下,单一用户的退出不会导致整个项目停摆。
三是拓宽了应用场景。 晶科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成本共担和聚合机制创新,绿电红利可以向更广泛的中小企业群体释放”。这也意味着,绿电直连的"蛋糕"正从少数大厂扩展到整个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消耗场景中的应用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
三、机制设计:“以荷定源”与量化考核
688号文为保障绿电直连项目实质性消纳,设计了严格的量化指标:
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 ,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 ,2030年前不低于35%。
数据中心的特殊价值在于,它既是高基数、高可靠的负荷,又是可柔性调节的负荷。这样的特性,使其天然适合作为'以荷定源'的锚点。这正是绿电直连相较绿证交易最本质的区别——从"事后核销"走向"实时锁定"。
四、组织保障:明确“项目主责单位”
多用户场景下,多方协调是最大痛点。文件要求每个项目必须确定唯一的项目主责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由主责单位统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用户协调、日常运维、电网对接及全周期管理。
项目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原则上由项目主责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及其内部资源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落地实践:新疆率先“吃螃蟹”
688号文发布仅两天后,2026年5月22日,新疆首批两个算力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落地。
哈密市伊吾县算力创新示范区和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两个项目,负荷均为数据中心,合计新能源装机16万千瓦(风电4万千瓦、光伏12万千瓦)。项目投运后预计年消纳绿电2.6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7.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1.3万吨。
更关键的是技术指标的跃升:新能源自发自用率将从当前的30%-50%直接提升到90%以上,绿电占示范区总用电量的60%以上。哈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晓毅直言:“这个项目就是要让算力企业‘用得起绿电、用得上绿电’。”
这不是孤例,而是688号文从政策纸面走向工程实践的第一块试金石。
同样,688号文也给行业带来了深思
深思一:降电价是一个不真实的美好愿望
行业内一直流传着一个朴素愿望:绿电直连可撇开电网,用电方降电价,发电方获更高收益。问题在于,绝大部分项目根本绕不开电网。并网型项目——绝大多数数据中心的选择——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照缴不误。更具杀伤力的是1192号文确立的容量制电价机制:申报接入容量越大,容量电费越高;压缩接入容量,停电风险随之上升。负荷率偏低,度电分摊走高;负荷率高的数据中心,又不得不申报接近全负荷的接入容量,度电分摊同样难以下降——负荷高低两头为难,这注定了"降电价"在多数项目上只是一个被高估的美好愿望。
即使在资源富集地区,绿电直连的综合用电成本也明显高于当地工业电价。
深思二:“绝对稳定”与“天然波动”的根本冲突
数据中心对供电的要求必须绝对稳定,毫无妥协余地。AIDC的负荷特性决定了它不能像某些工业企业那样灵活调整用电节奏,而风光发电的天然属性恰恰是间歇性和波动性。688号文并未解决这个矛盾,而是将其转移到了储能身上。但储能本身是一笔巨大的新增成本:110千伏直连线路每公里造价已超百万元,加上变电站和储能设施,投资门槛之高可想而知。
换句话说,绿电每便宜一分,可能要用储能多花两分来换稳定——中间的差价,目前还没有人给出答案。
深思三:“组团”降低了门槛,也制造了新的难题
“一对多”模式最大的亮点是“组团”,但带来了新的组织难题。688号文要求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主责单位”。实践中,跨主体合作面临退出机制不畅、利益分配空间有限等结构性难题。某西部新能源大省规定项目投运后三年内不得退出,跨主体退出须双方共同发起——一方经营困难,只要另一方不同意,退出程序便无法启动。电量分配、储能成本分摊、绿电不足时的优先次序等治理问题都需要提前规划。
单用户模式考验的是“能不能建”,多用户模式考验的则是“能不能管”。
深思四:地方细则正在成为新的“隐形门槛”
688号文将大量关键细则交给各省自行决定,这本身意味着政策效果的巨大分化。从已出台的省级文件看,一些省份比国家政策更为严格:余电上网比例从“一般不超过20%”收紧至“原则上不超过10%”,储能设施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不得对外租赁盈利。同样的688号文,在不同省份可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落地成本和操作空间。
谁能率先落地清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谁就能在绿色招商竞争中占据先机。
深思五:技术重构正在成为唯一的“解”
制度空间打开了,经济账算不过来——这个困局正在倒逼技术层面的突破。行业正在从供电架构层面寻找答案:特锐德推出“算电岛”,风电、光伏可直接接入800伏直流母线,规避多级交直流转换损耗,配套直挂式储能与动态构网技术,整站交付周期从12至18个月缩短至150天左右。这不再是简单的设备升级,而是整个供电系统控制逻辑的重构——当大量分布式、间歇性绿电接入算力中心,传统单向辐射状电网将面临极大的潮流控制和继电保护压力。
算电协同首批试点已在内蒙古、宁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但技术能否真正跨越经济性鸿沟、给出答案,正是下一阶段行业竞争的分水岭。
688号文划定了政策的"上限"——绿电直连从此有了制度通道;但真正决定成败的,是谁能率先在储能经济性、多主体治理、地方细则落地这三大变量上找到答案。对于数据中心行业而言,绿电直连不再是"要不要做"的判断题,而是"怎么做好"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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