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QQ木马生成器”,然后做出盗号木马软件,买者盗取QQ号后实施诈骗。日前,福田区检察院表示,日前办理全市首宗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案”。
昨 日,福田区检察院相关检察官介绍,自去年6月开始,男子何某通过向多人售卖窃取Q Q号码木马程序,并按月收取相应服务费获利8万余元。而他向多人非法提 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木马程序,导致木马程序被大量使用,且时间较长,不但危害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且造成他人财产受损。
相关检察官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在原《刑法》第285条中增加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而何某的行为正好符合此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