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黑客攻击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以明确相关的定罪量刑标准。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透露,举报中心自2004年6月成立以来,历年的举报数量逐年增长,举报总量已达164万件次。公众对网络淫秽色情和网络诈骗内容最为关注,分别占到举报总量的48.5%和32.6%,其他18.9%的举报主要集中在网络侵权、网络病毒等方面。
对于黑客攻击破坏活动,我国已在刑法中予以独立入罪。除1997年刑法已将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功能等行为入罪以外,我国在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对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相关法律予以修正,将违法控制僵尸网络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非法盗窃网络账号等非法获取数据行为以及为攻击破坏活动提供木马程序等专门用于攻击破坏活动的程序的行为独立入罪,为打击僵尸网络、网络盗窃以及制售木马等行为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