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财政部发布的570号政府采购处理公告引起了中国IDC圈记者的注意,因为此公告涉及到一个云计算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公告的主人公则是阿里云和华为软件两家企业。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之前租用的公有云服务即将到期,为保障网络培训平台继续稳定可靠地提供服务,决定采购公有云服务,采购周期为三年。
2017年2月22日,出台项目征求意见稿;3月30日第一份招标文件出台,预算550万;4月19日,项目因不足有效三家而被废;9月,再次出台招标文件,预算变为1650万;11月,因项目资质要求和技术需求问题第三次变更招标文件;最终在12月11日开标,华为以1050万元的价格拿下该项目。
华为的中标引起了项目参与商阿里云的不满,并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进行投诉,阿里云认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但在财政部调查取证之后,发现先由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570号政府采购处理公告正式对外公布了相关事项处理结果。公告表示: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阿里云所投诉事件因缺乏事实依据,故驳回投诉。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几经波折,这份千万级的国家云计算项目最终花落华为。
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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