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时间2月27日,美国微软公司与美国司法部对峙于美国高法院,双方就海外数据隐私权问题展开辩论。
美国司法部与微软关于海外数据隐私权的争论相持已久。2013年,美国缉毒局(DEA)在调查毒品走私案件时发现一些电子邮件,当时邮件存储在微软爱尔兰都柏林的服务器上,检方希望微软提供相关邮件信息,并根据1986年的一项法律获得了搜查令。但是微软方面拒绝交出邮件,并质疑美国本土的搜查令是否有权调阅存储在海外的数据。纽约联邦上诉法院认同微软公司的做法,认为1986年的这项法律不适用于美国以外的地区。
CBS新闻的法律分析师Rikki Klieman在CBSN上说,微软愿意交出存储在美国的信息,而不是存储在海外的数据。“像雅虎、谷歌和其他公司常常将他们的通讯信息储存在世界各地。当待存储数据达到一定量时,公司会将数据分开存储,所以电子邮件会出现存储在这个国家或者存储在其他国家地区的情况,而这只是数据的一种存储方式,与数据的好坏邪恶无关。”Rikki Klieman解释道。
Rikki Klieman还说:“科技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法律。”并认为在本案件中,无论高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国会都需要对既有法律进行完善。
关于辩论的焦点,司法部律师Michael Dreeben将辩论重点放在微软位于美国华盛顿的总部上,在那里,计算机操作员会检索电子邮件并将其交给联邦当局。微软律师Joshua Rosenkranz则认为,“电子邮件存放在爱尔兰,政府却要求我们去爱尔兰把他们带走”。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表示,法规关注的是披露,邮件信息披露发生在华盛顿并非爱尔兰,因此,政府的理论更加具有说服力“。这项名为“CLOUD法案”的立法得到了美国司法部和微软的支持,但双方的律师表示,法院应先就此案作出裁决,而不是等待国会行动。
微软总裁兼首席法律官 Brad Smith
在激烈辩论之后,微软总裁 Brad Smith在法庭前对记者说,此次争论强化了他的观点,即国会应该采取行动调整法律以适应科技的发展。他说:“这起案件以及上午的辩论进一步证明,21世纪的科技急需21世纪的法律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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