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最初爆出徐玉玉案时,有人还感叹死者太单纯。但是从相关信息中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常精准的诈骗手段,即使有相当社会经验的人也未必能确保不受蛊惑,何况受害人还是涉世未深的学生。有媒体在报道中披露,有技术人员猜测,犯罪嫌疑人能如此准确地掌握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先有黑客入侵相关系统,然后把所窃取的信息贩卖给了别有所图的人。这种黑色利益链让人不寒而栗。
现在,几乎每个人有无数的个人信息被各种机构记录保存。可以说,一个人从出生就开始了数字化生存,他的饮食、医疗、出行、购物等行为产生的数据被很多机构以各取所需的方式采集,以此为基础,大数据又推动了“私人定制”。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就是财富,甚至有人认为,未来所有的生意都是数据生意。正是因为认识到大数据和互联网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创新要素,国家大数据战略在去年开始实施,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
大数据带来的大产业、大机遇、大红利,很多人深有体会,与此同时,我们也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大数据带来的大风险。我们很多人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很多莫名的电话,对方不仅知道你姓甚名谁,还了解你的资产状况和个人爱好。我们像“透明人”行走在信息社会,却不知道致命的“暗箭”会从哪里袭来。究竟是谁出卖了我们?个人凭一己之力已经很难追溯源头,因为各个环节都有失守的迹象。以徐玉玉案为例,教育部门的助学金信息何以泄露,虚拟运营商怎么使得“实名制”有名无实,诈骗分子在银行的账号又是如何开设的,这些问题都让公众感到困惑。如果所有联网的信息都可以被人恶意共享,那么个人财产受到侵害并非最严重的后果,更严重的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鉴于恐怖袭击已经呈现全球化趋势,这种担忧绝非杞人忧天。
徐玉玉案从案发到告破,只是一周时间。很多人眼中的这桩“悬案”,因为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再无解。由此也给人启示,只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在大数据时代完全能够有力地打击那些窃取数据为非作歹的行为。与事后清理相比,源头预警其实更为重要。目前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立法保护个人信息,而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刑法中有惩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文,但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现在亟待推进专项立法,进行更明确更严格的约束和惩罚。这也是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应有的顶层设计。
在徐玉玉离世之后,媒体又报道,临沂还有一名大学生也因遭遇电信诈骗伤心过度而去世。在电信诈骗已近泛滥的今天,我们不知道下一出悲剧会不会上演。历史的最大无奈就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每一个个体生命的逝去都让人哀伤,如果他们的牺牲还能推动社会不断取得进步,这才是悲喜交集,否则就是空悲切。所以,我们期待徐玉玉案能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一个“坐标”,推动各界加快立法进程,不让它成为被人淡忘的一段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