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2月12日报道:10日至11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科工贸信委联合举办了互联网服务安全保障立法专家研讨会,就我市互联网服务安全保障立法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互联网服务企业、市内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市互联网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深圳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数据显示,2010年深圳互联网业现有从业人员80万人,深圳网民数达700万,深圳互联网产业收入突破350亿元,产业规模占到全国的七分之一。但我市互联网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2011年市人大科技组代表提出了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的立法议案,集中反映了企业遇到的问题,希望通过立法予以解决。为此,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市法制办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服务安全保障条例(草稿)》(以下简称《条例》)。
此次研讨会主要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论证,对完善互联网服务安全管理体制、确定安全主管部门、划分部门职责、确定互联网服务行业的管辖权、安全软件企业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互联网取证难执法难的解决途径、行业协会在互联网服务安全保障方面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
与会专家对我市互联网服务安全保障立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通过立法促进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寄予了厚望,并为我市互联网服务安全立法提供了大量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