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且往往给广大群众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呼刚提醒,春节期间应谨防5类网络诈骗:
一、网上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在知名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注册,然后以虚假内容吸引网上消费者。犯罪分子会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或邮寄费、保证金等,在收取众多汇款后,诈骗者不提供商品或者干脆“网上蒸发”。
二、网上订机票诈骗。犯罪分子在大型旅游网站、门户网站等虚设某某航空公司网上订票服务,假借各航空公司名义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机票打折信息。以低廉的价格诱使受害人拨打网上预留的电话,当受害人与其联系时,即提供一个账号,要求先汇款才能寄机票。受害人通过银行汇款后,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邮寄机票。
三、网上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MSN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虚假中奖提示信息,谎称其中了大奖,并提供一个和真实网站非常相似的网址链接,要求其网上确认。一旦受害人点击该链接,就会登录到犯罪分子制作的网站,按提示进行操作后,会显示受害人中奖了,并要求其拨打网站上的“客服电话”,咨询领奖事宜。打通电话后,犯罪分子就以奖品邮寄费、奖金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要求受害人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
四、网上QQ好友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截取受害人亲人或朋友的视频聊天画面和相关资料,盗用亲人或朋友的QQ号码,然后冒充受害人的亲人、朋友与其视频聊天,并编造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因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收到钱款,犯罪分子多选择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正常办理业务时作案。
五、其他网上虚假广告诈骗。例如,网络投资诈骗、网络贷款诈骗、网络炒股诈骗、手机充值卡诈骗、网游产品诈骗等。犯罪分子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制作虚假广告,以加盟费、手续费、货款等形式进行诈骗。